驾驶证被注销后,有的情况是可以恢复其驾驶资格,而有的情况是不可以恢复的。注销后恢复需要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,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恢复,而不能恢复的,需要重新报名考驾驶证,从科目一考到科目四。

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的情况
1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过期超过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,可以恢复。
2、a、b级驾驶证,在2个记分周期结束后没有参加驾驶证年审、提交体检表。
3、c1驾驶证的驾驶人年龄在70岁以上,记分周期结束后没有提交体检表。
4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,在3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体检表。
驾驶证注销不可恢复情况
1、死亡的。
2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,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。
3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。
4、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。
5、被查获有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,正在执行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措施,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。